近期东莞市东莞理工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基金会管理条例》依法向广东省民政厅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日前,经广东省民政厅审查,同意认定基金会为慈善组织。
慈善组织的认定是上级管理部门对基金会工作的充分肯定,基金会将不断加强规范化建设,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合法合规地开展募捐和公益活动,积极为学校与广大校友及社会各界搭建合作交流平台,为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和社会慈善公益事业贡献更大的力量。
据了解,基金会自2007年成立以来,在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教育厅的指导下,在基金会理事会的领导下,密切与广大校友及社会的联系,积极争取更多社会资源,截至2019年12月31日,基金会筹集社会捐赠教育发展资金约6.3亿元(包括现金和实物),开展各项公益活动共支出约4914万元,用实际行动为东莞理工学院建设新型高水平理工科大学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