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为弘扬法律精神,政法学院举行系列专题活动。当天,由教师发展中心主办、政法学院承办的“法官三人谈:司法改革”在学术会议中心举行。这次活动邀请了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院长陈斯、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院长陈葵、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程春华三位法官,围绕司法改革分别进行了深刻的解说、评析,让更多的学生深入了解到司法改革的精神、内涵及基层部门的具体工作。
讲座伊始,陈斯对我国现在的司法状况进行了评析,认为现在的司法体制还有不少弊端,需要加大改革力度,并从法院人事管理改革、推进司法跨区域管辖、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三个方面的改革进行了详细评说。他认为,司法改革应该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保证司法权的独立。
陈葵则采取了提问的方式,为同学们解答司法改革的问题。同学们纷纷向陈葵提出自己对司法改革的一些疑问,希望借此机会,了解一些在课堂上没有涉及到的问题。陈葵对每一位同学的提问通过举例的方式进行了解答,让同学们更加直观地清楚我国司法改革的进程。
程春华则以引经据典的开场白,引起同学们的思考。随后,程春华重点从如何塑造法官人格、提升法官素质、让案件得到公平正义的判决等方面进行了讲解。他从法官的良心、从业态度、良好的司法作风、对外交流等对司法改革提出自己的见解,让同学们受益匪浅。
同学们表示,本次讲座加深了他们对司法现状的了解,认识到司法改革的紧迫性,增强了专业学习的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