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莞工要闻 > 正文
本学期起,我校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执行新标准

  • 发布单位:新闻中心
  • 发布时间:2014-09-05
  • 字体大小:  

    今年7月7日,教育部发布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下称《标准》),要求全国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全面实施《标准》,并定期开展覆盖本校全体学生的《标准》测试和数据上报工作,教育部将组织委托第三方对各地上报数据进行随机抽查复核。
    从体育系获悉,从本学期起,我校按《标准》开展测试工作,将于近期在各年级正式展开。
    《标准》明确规定,学生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和评奖;测试成绩评定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成绩评定为不及格。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毕业时,测试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肆业处理。每个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学生毕业时的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学年总分的50%与其他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50%之和进行评定。
    根据《标准》,学生按年级划分为不同组别。大学各组别的必测指标和权重分别是:体重指数,权重15%;肺活量,权重15%;50米跑,权重20%;坐位体前屈,权重10%;立定跳远,权重10%;引体向上(男)/一分钟仰卧起坐(女),权重10%;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权重20%。
    《标准》的学年总分由标准分与附加分之和构成,满分为120分。标准分由各单项指标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满分为100分。附加分根据实测成绩确定,即对成绩超过100分的加分指标进行加分,满分为20分;大学的加分指标为男生引体向上和1000米跑,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和800米跑,各指标加分幅度均为10分。并根据学生学年总分评定等级:90.0分及以上为优秀,80.0至89.9分为良好,60.0至79.9分为及格,59.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此外,《标准》对学生因病或残疾的情况也做出明确规定,可向学校提交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证明,体育教学部门核准,可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被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毕业时《标准》成绩需注明免测。

大学生体质达标新标准评分表.docx

网站导航 | 网上投票 | 联系我们 | ENGLISH |

   东莞理工学院 Copyright©2013 Donggu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050088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