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速实现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目标,东莞理工学院将大力引进一批具有科研创新潜力的优秀博士后。
一、招聘目标
坚持“优选引进、着力培养、重点支持”的原则,提供优惠政策,3年内吸引和招收国(境)内外优秀博士后150人左右,提升科研水平,推动学科发展。
二、招聘类型及条件
招聘基本条件:
①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品行良好,具备岗位所需业务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②获得博士学位的往届毕业生、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应届毕业生;
③具有较高的外语、计算机水平;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独立开展与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
④年龄不超过35周岁。
A类博士后条件:
符合招聘基本条件,
原则上在国内知名大学本科及研究生毕业,或所毕业学校相关专业所在学科居于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公布的最新全国一级学科排名的前10%;或师从名师(国家级人才工程获得者或学科领域重要科学家),研究课题为国家重点领域前沿课题。在境外高水平大学、研究机构交流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者优先。
达到上述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省、部级及以上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
②以第一作者在SCI一区及以上杂志或在本学科顶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者;
③以第一作者在SCI二区及以上杂志或在本学科重要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者;
④以第一作者在SCI三区及以上杂志发表论文4篇及以上者;
⑤作为第一发明人(列第二的,第一发明人应是该博士指导教师)获得国际发明专利2项及以上,或国内发明专利4项及以上者。
B类博士后条件:
符合招聘基本条件,
且以第一作者在SCI三区及以上杂志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者。
上述学术论文中,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的可视同本人为第一作者。
三、招聘名额
3年150名。
四、待遇
博士后在站年收入(税前,含五险一金)标准如下:
A类博士后: 30万元人民币。
B类博士后: 25万元人民币。
学校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租住房或租房补贴2500元/月,一次性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科最高30万元、文科最高15万元,入站后可申请东莞市博士后资助15万元/年,并享受省、市对在站博士后的配套资助。未成年子女由基地协助联系就近入托、就学。博士后在站期间,除上述在站年收入外,同等享受工资体系之外的学校各类科研奖励政策。
对出站考核优秀的博士后,优先考虑与学校“学科骨干人才培育计划”相衔接的培育机制与留校工作机会,协助申请省、市的支持政策。
五、申请程序和须提交的申请材料
申请人可查看《东莞理工学院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管理暂行办法》,根据学校发布的公开招聘信息,向博管办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包括:
1.1份;
2.各学历层次的学历、学位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各1份,在国(境)外获博士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材料复印件;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成绩单原件(应届毕业生);
4.有国(境)外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相关证明(如:国(境)外博士后、访问学者经历等);
5.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的相应证明材料;
6.其他证明材料,包括:代表作所发刊物的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论文检索证明、已录用论文的录用证明等复印件,或出版书籍的封面、目录、专利证书、成果奖励证明等的复印件;
7.近3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及检验报告单(由我校安排体检医院)及无犯罪证明。
8. 博士后专家委员会收到申请材料后,组织面试遴选,并将面试情况报基地博士后工作小组,由工作小组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及博士后合作导师。
9. 博士后申请材料直接递交博士后合作单位博管办以办理入站手续。
六、申请时间
随时可提出申请。
七、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0769-22861638; 传真Fax:0769-22862182;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区大学路1号东莞理工学院行政楼A-406 邮编:523808
附件
东莞理工学院招聘博士后学科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