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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双代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东莞理工学院绩效工资试行办法》

  • 发布单位:新闻中心
  • 发布时间:201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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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学校召开第五届“双代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东莞理工学院绩效工资试行办法(草案)》(下称《试行办法》。157名代表出席会议,5名非代表的院(系、部)负责人列席会议。

在《试行办法》通过之前,党委副书记吕琦元作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的说明。吕琦元指出,《试行办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试行)》、《关于审议〈东莞理工学院人员经费分配方案(试行)〉的通知》以及《东莞理工学院人员聘用制度》等文件精神而制定,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深化学校分配制度改革,科学、合理地体现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形成有效的岗位管理和激励约束机制,不断提高办学效益,增强办学活力。从初稿到提交本次“双代会”的草案,学校就《试行办法》共召开了23次座谈会,向全校教职工广泛征求意见。

《试行办法》将以“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鼓励创优,按岗考核、优劳优酬,重视效率、兼顾公平”的原则,对教师、管理、教辅、工勤等四个系列岗位的人员实行分类考核。教师系列岗位,主要考核该岗位教职工完成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以及公益事务等方面所取得的实绩与质量等情况。管理系列岗位,主要考核该岗位教职工为教学科研服务、为师生服务的质量和效果,突出服务态度、服务效率和管理质量等情况。教辅系列岗位,主要考核该岗位教职工辅助学校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的质量和效果等情况。工勤系列岗位,主要考核该岗位教职工完成岗位职责情况以及为教学科研、师生服务等情况,重点突出服务态度、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等情况。

随后,李琳以“加快改革发展,增强学校实力”为题,强调《试行办法》的制定重点是要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得”的原则;指出《试行办法》的实行是学校加快改革发展的重要环节,是激发教职工活力、确保教职工利益的关键举措。李琳还对近期重点推进的六项工作做了部署:完成学校章程修订,进一步规范学校工作;推进应用型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和科研服务、应用型师资队伍建设、国际化办学、应用型大学校园文化、治理能力建设等六个专项行动,提升学校地位;明确各二级单位任期目标,鼓励特色发展;健全校—院系二级管理,激发教职工工作热情;完善奖励政策,表彰突出贡献的教职工;执行绩效工资,确保教师利益。

双代会

第五届“双代会”第三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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