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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30所高校获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地方高校成主力军,民办高校首次入选

  • 发布单位: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
  • 发布时间:2021-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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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学位委员会下发《关于调整省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的通知》,30所高校增补为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以进一步完善学位授权体系,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大学拥有博士硕士点,往往意味着综合实力、办学层次和人才培养质量更上一个大台阶。今年1月,省学位委员会启动增补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要求申请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的高校应已获硕士学位授权,申请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的高校原则上应已获学士学位授权(独立学院应已完成或基本完成转设)。

增补为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的高校特色鲜明。其中,广州体育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仲恺农业工程学院4所省属高校分别是体育、音乐、师范和农业类特色高校,先后培养一批批行业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东莞理工学院、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五邑大学3所高校则是广东省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单位,在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学科专业建设、创新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科技开发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为当地乃至广东创新驱动发展注入力量。

地方公办本科高校成为“申硕”主力,其中珠三角有惠州学院、肇庆学院、广州航海学院、深圳技术大学,粤北粤东有韶关学院、嘉应学院。同时有珠海科技学院等8所民办高校首次入选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它们大部分是由独立学院完成转设更名的优质民办高校。

早在2020年12月,省教育厅推荐广东药科大学、广州美术学院、广东财经大学3所高校,入选推荐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名单;推荐韩山师范学院、岭南师范学院、肇庆学院、广东金融学院、广东石油化工学院5家高校新增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8所高校还没最终获得国家批准,仍是建设单位。获批后将自动完成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说。

此次增补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充分说明广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布局未来若干年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地方公办本科高校将以更好办学质量、更优人才培养质量为支撑,推动经济社会均衡充分发展;经过时间沉淀、转设更名后,优质民办高校更加注重内涵建设、提升质量,争先驶入“新赛道”。

记者:吴少敏 钟哲 实习生:宫铭杉

原载于《南方日报》2021年5月28日第A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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