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经常性的人防战备工作,增强广大群众居安思危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有效检验我市人防通信警报设备设施、人防信息网络的保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广东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有关规定,市政府定于2018年11月20日(星期二)10时00分至10时15分,在全市各园区、街道试鸣防空警报。届时,我市各园区、镇街的防空警报器和东莞广播电视台(电视2套节目、广播2套节目)将分别通过声音或图像发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三种防空警报信号。望广大市民、各界人士听(看)到防空警报信号或信息时,注意听辨,不要惊慌,照常进行工作、学习及社会活动。
附件: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东莞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