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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广东省“高校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的通知

  • 发布单位:人力资源处
  • 发布时间:2018-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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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资函〔201856

 

各二级组织机构: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高校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及做好2018年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研函〔201814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快我省人才培养国际化步伐,努力培养和集聚一大批具有国际视野的拔尖创新人才,广东省教育厅决定从2018年起组织实施高校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资助优秀博士(含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科研人才)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和访学进修。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条件

1. 高校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必须模范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有较强的创新能力或突出的学术成果,在教学、科研岗位工作,具有博士学位,出访当年不超过40周岁;

2. 资助对象原则上应与本人或导师(团队)的在研课题或者研究方向一致,优先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绿色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海洋产业等广东省急需领域的人员出国研修。

3. 外语水平需符合学校有关规定。

4. 来校全职工作1年以上,优先考虑属于高层次人才团队成员的青年科研人才(需要提供团队负责人的推荐意见)。

二、资助类型及申请年度

(一)资助类型

1. 短期培训和学术交流:时间一般为36个月;

2. 访问学者:时间一般为612个月。

(二)申请年度

1. 201811-20181210日出访且未获国家、学校资助的青年科研人才可申请2018年度资助。

2. 计划于201911-2019930日出访的青年科研人才可申请2019年度资助。

三、资助人数和资助金额

资助金额参照国家公派出国项目资助标准,资助人数及具体资助金额根据省教育厅当年分配名额、经费并结合校内申报情况统筹确定。

四、须提交的申请材料

1.《高校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申请表》

2.《继续教育申请表》;

3.《进修假申请表》;

4.《继续教育资助审批表》;(2018年度申请者)

5. 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6.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7. 在研项目(课题)证明、科研成果清单;

8. 外方合作者简历;

9. 符合学校要求的外语水平证明

10.高层次人才团队负责人的推荐意见(属于高层次人才团队成员的青年科研人才)

五、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

(一)申请者(包括2018年度及2019年度的申请者)于20181210日前将全部申请材料(含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逾期未报者视为放弃申请。

(二)学校审核申请材料,确定资助对象。

(三)获得2019年度立项资助者须于2019930日前出行,未能成行者,取消本次资助计划。

(四)获得资助者需按学校要求完成进修期间相关工作任务,并在返校后按要求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资助资格,已支付的资助经费退回学校处理。

 

联系人:黄兰虹     联系电话:22861638

 

附件:1. 高校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申请表

2.        4继续教育表格

  

 

 

                   人力资源处

                                               2018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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