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组织机构、城市学院:
现转发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关于征集我市各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入库委员的函》(东人发〔2017〕279号,附件1,以下简称《通知》),我校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条件及要求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科学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能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能正确掌握和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改革工作的政策。
(四)有较深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有承担过重大项目(课题)或解决重大疑难专业技术问题的经历,业绩显著,并工作在教学、科研、生产第一线。
(五)身体健康。男性一般要求60周岁以下,女性一般要求55周岁以下。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要求正受聘于我市各类机关或企事业单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六)专业技术资格要求:经请示市人力资源局同意,我校推荐的入库委员必须具备相关评委会相应专业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选择评委会要求
我市目前有19个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评委会(见《通知》),相关老师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中1个评委会。其中,具有高校教师及研究系列职称人员须选择“东莞理工学院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具有非高校教师及研究系列职称人员可选择其它相应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选择其他中评委会的人员,请自行联系相关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
三、入库材料报送要求
各二级组织机构组织相关人员准备以下材料,汇总后报师资科:
(一)填写《东莞市 评审委员会评委入库人员推荐表》及《东莞市各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入库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2、3),打印版(加具二级组织机构推荐意见及公章)一式1份及电子版;
(二)申请人《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信息库网上查询证明书》(访问“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首页“专业技术资格查询”栏目查询打印)。如查询无相关信息,可从档案管理部门复印与证书相对应的评审表(加盖档案管理部门骑缝公章)一式1份;
(三)身份证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
(四)报送截止时间:2017年6月19日,过期无法受理。
联 系 人:黄兰虹 苗青
联系电话:22861638
联系地址:行政楼1A-406
电子邮箱:52126463@qq.com
附件:
1.《关于征集我市各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入库委员的函》(东人发〔2017〕279号)
2.《东莞市 评审委员会评委入库人员推荐表》
3.《东莞市各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入库人员情况汇总表》
东莞市评委推荐附件.rar
东莞理工学院人事处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