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函〔2017〕21号
各二级组织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42号)精神,现就做好我省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遴选
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的选拔工作是国家为加快培养造就一批具有世界水平的科学家、技术领军人才,引领和带动我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发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我省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快转型升级、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有着重要的意义。选拔工作要紧紧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科技项目、重大工程,进一步聚焦高精尖缺人才。各单位要对本部门、本地区重点发展领域、有可能产生重大成果的科研团队和产业化项目进行深入调研,明确选拔重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高层次人才密集单位要重点关注学术技术重大原始创新,重点从基础科学研究、尖端技术方面我国具有比较优势,有望取得重大突破的领域推荐人选。
二、人选条件
推荐人选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二)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能够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促进理论原始创新,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三)具有承担重大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四)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国际视野,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选拔指标和程序
(一)选拔数量。限2名。
(二)选拔程序。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及相关职能机构审核,学校推荐。
四、报送材料和要求
报送材料分为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请二级组织机构于2017年5月16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师资科。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报送逾期的,不予受理。
(一)相关表格。每位候选人情况登记表8份(可在“东方智辰网”下载“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信息采集工具”填写并打印),其中1份与《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申报汇总表》1份(见附表1),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二)证明材料2份。被推荐人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获奖证书、荣誉证书、成果鉴定等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须经推荐单位审核,并由核实人签名和单位盖章。
(三)电子数据库文件。2017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推荐人选电子数据文件,由“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信息采集工具”软件生成,文件后缀名为“·RPU”。
各机构在组织推荐时,要认真细致核查相关证书、奖项、论文等证明材料,对材料真实性严格把关,确保书面表格材料与电子数据包文件内容一致。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本人推荐资格并暂停下一年度推荐资格。
联系人:黄兰虹 苗 青 联系电话:22861638
附件: 1.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申报汇总表
附件1.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申报汇总表.docx
2. 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个人信息采集工具一般申报类
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个人信息采集工具一般申报类 2017.03.08.rar
人事处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