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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智能制造、品牌建设等领域专家人选的通知

  • 发布单位:人事处
  • 发布时间:2017-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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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函〔201722

各二级组织机构: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关于推荐智能制造等领域专家人选的通知》(粤经信办函〔2017165,附件1)的要求,现将我校推荐智能制造、品牌建设等领域专家人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广东省内常住,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在时间和精力上可以保证完成相关工作;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业务素质及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无被取消评审专家资格等情况;工作责任心强,能认真、公正、廉洁履行专家职责;遵守纪律,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监督。 

  (二)专业条件

  1. 从事智能制造等某一细分专业领域的学术研究或技术研发工作,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本技术领域国内外最新技术及市场发展动态,学术造诣高,具有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资质,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2. 从事与品牌建设相关工作,有较高的专业造诣,在本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熟悉品牌咨询、管理等工作,具有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资质。 

二、申请材料 

    (一)专家库入库推荐表(附件2,一式2份,其中1份需本人所在二级组织机构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二)身份证复印件; 

  (三)学位证书复印件; 

  (四)专业技术职称和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科技成果证书、专利证书、发表论文等学术及研究成果清单(一式2份,其中1份需加盖本人所在二级组织机构公章); 

  (六)能证明个人专业专长的奖励证书复印件; 

(七)其他可以证明本人资质及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须二级组织机构审核盖公章,并提交原件(原件核对后退还)。

  三、其他要求 

  (一)关于应用方向的填报说明:智能制造领域分为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工业软件和大数据、增强现实技术、高档数控机床与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装备、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智能检测与装配装备、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等细分领域,品牌建设领域分为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品牌管理咨询、品牌策划推广等细分领域,每位申请人可以根据本人专长在推荐表应用方向中选择细分领域(可多选),但需提供相应的附件证明材料。未提供从业经历及附件证明材料的应用方向,视为无效。 

  (二)采取个人自愿申请、二级组织机构审核推荐方式。申请人将纸质申请材料及推荐表电子版提交二级组织机构单位审查推荐。二级组织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无误后,将汇总的专家库入库推荐表以及申请人纸质材料于5271200前报送师资科,专家库入库推荐表电子版(不得改变表格格式)请一并发送至52126463@qq.com, 过期无法受理。

联系人:黄兰虹     联系电话:22861638

 

附件:1.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关于推荐智能制造等领域专家人选的通知.pdf     

            2.  专家库入库推荐表.xls 

 

 

人事处

2017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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