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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理工学院经济贸易系经济与金融、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双学位、第二专业、辅修招生简章

  • 发布单位:经贸系
  • 发布时间:2016-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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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对象和条件

招生对象:我校有学籍的全日制本科一年级、二年级在校学生。

招生条件:1、申请修读辅修、第二专业和双学位的学生,平均学分绩点达2.0以上(含2.0),不得有挂科现象;平均学分绩点达2.5以上(含2.5),允许1门挂科;2、在校期间没有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3、经贸系对申请修读双学位、第二专业、辅修的学生择优录取。

二、学分要求

辅修需修满30学分;

第二专业需修满50学分;

双学位需修满60学分。

三、招生人数

50-150人

四、学制和开班时间

学制:2年——3年

开班时间:2016年9月

上课时间

(1)一般安排在周末上课;

(2)或由任课老师和选课同学协商安排。

五、毕业与学位授予:

1、双学位、第二专业、辅修证书的取得以获取主修专业学士学位为前提。未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者,将不会授予双学位、第二专业、辅修证书。

2、取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者,修满双学位学分,授予条件,可以授予双学位;

3、取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者,双学位专业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但已修满第二专业或者辅修规定的学分,符合有关规定者,可以取得第二专业或者辅修证书。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  2016年5月4日——2016年8月31日

2、报名地点:  莞城校区:6号楼205

                松山湖校区:经管楼3楼305

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或者学生证以及报名审批表。

七、招生联系人与咨询电话

熊老师(莞城校区)   联系电话:13751362924/734579

余老师(莞城校区)   联系电话:13450002566/6336

邓老师(松山湖校区) 联系电话:15999776052/666052

王老师 (松山湖校区)  联系电话:15999776052/665458

具体情况详见经济贸易系网站!欢迎您报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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