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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理工学院博士后招聘公告

  • 发布单位:人力资源处
  • 发布时间:2020-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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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理工学院是广东省东莞市第一所省市共建的高等本科院校,由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杨振宁博士任名誉校长。学校坐落在粤港澳大湾区科技走廊的松山湖国家高新区内,毗邻华为欧洲小镇、大科学装置中国散裂中子源与松山湖风景区,是一座现代化、高起点、花园式大学。

学校于2015年进入省市共建高水平理工科大学行列,2019年成为全省唯一一所新型高水平理工科大学示范校,在艾瑞深中国校友会网发布的2019中国大学分类排行榜中,位居中国应用型大学第1位、理工类65位,已成功跻身地方高校“第一方阵”。广东省和东莞市政府将持续加大投入,支持东莞理工学院力争到2025年进入全国100强、理工类40强大学,并入选国家“双一流”大学建设行列。

近年来,学校把握“三区叠加”历史发展机遇,积极围绕国家和省市科技发展战略,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发挥高端人才聚集效应,持续加大对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着力打造一支年龄结构合理、综合素质优良、能承担重大科研项目能力的博士后专职科研人才队伍,已招聘具有科研创新潜力的优秀博士后100多人,开展高水平的基础科学研究和技术攻关。热忱欢迎海内外优秀博士人才加盟!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品行良好;

2.获得博士学位(应届毕业生需已通过论文答辩、往届毕业生毕业不超过 3 年);

3.具有较高的外语和计算机水平,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能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4.年龄未满 33 周岁(时间计算截止至申请当年的 12 月31 日)。

(二)具体招聘条件

1.A类博士后

符合基本条件,且不低于以下业绩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校认定的 T 类重要期刊学术论文 1 篇;

(2)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校认定的 A 类重要期刊学术论文 2 篇及以上;

(3)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校认定的 A 类重要期刊学术论文 1 篇;且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校认定的 B 类重要期刊学术论文 2 篇及以上。

2.B类博士后

符合基本条件,且不低于以下业绩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校认定的 A 类重要期刊学术论文 1 篇;

(2)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校认定的 B 类重要期刊学术论文 2 篇。

3.C类博士后

符合基本条件,且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校认定的B 类重要期刊学术论文 1 篇及以上。

学校每年分批组织专家评审,从符合A类博士后业绩条件的申请人中择优遴选一批符合学校重点学科建设需要的博士后纳入A类博士后管理;其他符合A类博士后业绩条件、但未通过遴选纳入A类博士后管理的博士后,自动纳入B类博士后管理。

二、招聘流程

(一)博士后申请人根据学校发布的公开招聘信息,向拟招收博士后的合作导师所在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具体如下:

1.《东莞理工学院博士后岗位申请表》(附件1);

2.各学历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应届毕业生);

4.海外工作经历,如海外博士后、访问学者经历等;

5.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情况;

6.发表或已录用论文、著作、专利证书、获奖证明等。

(二)合作导师及所在二级组织机构对博士后申请人的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及科研成果进行全面综合考察,并将审核通过人选材料报人力资源处审批。

(三)人力资源处为拟进站博士后人选办理入站相关手续。

三、酬福利待遇

(一)博士后在站期间的待遇包括年薪和奖励性绩效。A 类博士后税前年薪 27 万元,B 类博士后税前年薪 25 万元,C 类博士后税前年薪 23 万元。各类博士后取得的业绩成果,按时间顺序优先用于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对超出工作任务之外的业绩成果,可根据取得业绩当年学校的科研奖励政策发放奖励性绩效。

(二)学校根据房源情况向博士后提供租住房,学校没有提供租住房的,博士后可享受租房补贴2500 元/月。

(三)人力资源处协助博士后申请国家、省、市相关的各类资助项目(目前东莞市对新进站博士后,在站期间每年给予15万元生活补贴,资助期不超过2年;符合广东省海外博士后引进项目要求的,最高资助达60万元)。

(四)博士后在站期间,可自愿选择将户籍迁入学校,其未成年子女根据省市有关政策由学校协助联系入托、就学。

(五)博士后可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认定、评审的有关规定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四、聘期管理及发展前景

博士后在站聘期为2年,在报到进站后2个月内完成开题考核;工作期满1年,进行中期考核;工作期满2年,进行出站考核。

出站考核合格的博士后达到学校学科骨干或拔尖青年博士条件的,可申请按人才引进政策优先引进到相应的教学科研岗位工作。东莞市对出站后留莞工作且与本市企事业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博士后,分5年给予出站资助。

五、博士后合作导师

招收博士后的合作导师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六、联系方式

申请人请填写《东莞理工学院博士后岗位申请表》(附件2),连同个人简历、申请材料电子档发至各学院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注明“***(姓名)应聘**学院**(导师)博士后”。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区大学路1号

咨询电话:东莞理工学院人力资源处尹老师,电话0769-22862030

电话服务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除外。

附件:

 附件1:东莞理工学院拟招收博士后学科及合作导师联系方式.xlsx

 附件2:东莞理工学院博士后岗位申请表.docx 

 

                                                                      东莞理工学院人力资源处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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