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二级组织机构:
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运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莞工党办[2021]11号)的要求,经研究,“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积分可兑换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选修学时。
完成“学习强国”平台90积分的学习,等同于完成1个继续教育选修学时。积分兑换学时的时间为在“学习强国”平台获得的当年的年度积分。(2021/9/29补充说明:每人每年最多可申请兑换18个继续教育选修学时)
凡用“学习强国”平台积分兑换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选修学时者,填写《继续教育证明》(模板见附件),经所在二级党组织核实后,交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进行继续教育学时认证。
附件:《继续教育证明模板》
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