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二级组织机构: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坚决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保障校园安全,结合学校实际和当前防控工作要求,特制定教职员返校工作指引。
一、返校时间
行政教辅人员2月25日(星期五)返校报到,专任教师2月26日(星期六)返校报到。届时根据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和学生返校实际需要,由各二级组织机构安排提前返校人员。
二、返校要求
(一)完成一次防控工作自查
1. 完成一次健康码和行程码自查。教职员工返校前查看个人健康码、行程码。健康码为绿色、行程码显示未去过或途径中高风险区或封闭、封控管理区域(以官方通知为准)的,可以返校;健康码为黄色、红色,或去过及途径中高风险区、封闭、封控管理区域的,应立即向本部门报告并按要求采取相关措施。
2. 完成一次个人防控信息申报自查。教职员工在“i莞工”APP打卡系统上检查个人信息,确保所填报信息准确完整。
(二)配合完成疫苗接种和核酸检测工作
1. 按要求完成疫苗全程接种工作,未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疫苗接种的,应及时在相关机构预约疫苗接种,尽快建立免疫屏障。
2.所有教职员工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并将检测结果提交本部门备案。
(三)做好入校白名单管理工作
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入校白名单管理相关工作。教职员工返校前必须已经如实填报“莞 e 申报”个人信息、持“粤康码”(绿码)、坚持学校线上线下打卡。
1.假期未曾离莞的教职员工: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返校(学校如组织集中核酸检测另行通知),由所在二级组织机构落实查验并保留台账。
2.有市外或省外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教职员工: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粤康码、行程卡在校务平台上凭相关核酸检测报告申请恢复进校白名单。申请入校白名单途径为:登录校务服务平台http://e.dgut.edu.cn/index,进入“全部事务”,点击“校内教职工进出白名单恢复申请”如实填报、申请。二级组织机构需严格审核教职员工提交的相关资料。同时教职员工需向所属二级组织机构提交近14天行程轨迹(需无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旅行史)、“粤康码”绿码、解除隔离证明(如有)等材料备查。
3.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教职员工:
(1)返校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直辖市为街道)旅居史、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的教职员工推迟返校,待所在地区风险等级降低至低风险后方可返校。
(2)返校前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直辖市为区、县)旅居史的教职员工,必须做到“四个一”和14天自我健康监测。所在二级组织机构要发放一份健康告知书,开展一次健康问询,查验一次健康码,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持在莞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申请恢复进校白名单,自我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堂食,外出佩戴口罩。申请入校白名单途径为:登陆校务服务平台http://e.dgut.edu.cn/index,进入“全部事务”,点击“校内教职工进出白名单恢复申请”如实填报、申请。
4. 境外返莞的教职员工,按上级有关要求执行隔离或医学观察期满,进行核酸检测无异常后,凭核酸检测结果,解除隔离证明等材料,入境满35天方可申请加入入校白名单,申请入校白名单途径为:登陆校务服务平台http://e.dgut.edu.cn/index,进入“全部事务”,点击“校内教职工进出白名单恢复申请”如实填报、申请。
5. 从境内中高风险地区、境外地区返莞的教职员工,按要求执行隔离或医学观察期满后,也应认真阅读学校发放的健康告知书,配合学校做好健康随访,并按要求做好个人健康检查和行为管理,不参与聚餐和聚会,不去人员密集场所,与他人保持社交距离,出现发烧、乏力、咳嗽、胸闷、气促等症状及时向学校报告。
6. 因健康原因被暂时移出白名单的教职员工,经核查身体恢复正常,可重新加入白名单,申请入校白名单途径为:登陆校务服务平台http://e.dgut.edu.cn/index,进入“全部事务”,点击“校内教职工进出白名单恢复申请”如实填报、申请。
7. 因中断打卡超过3天被移出白名单的教职员工(无中高风险地区、境外地区旅居史,无相关接触史),需重新加入白名单的,应恢复正常打卡,申请入校白名单途径为:登陆校务服务平台http://e.dgut.edu.cn/index,进入“全部事务”,点击“校内教职工进出白名单恢复申请”如实填报、申请。
8.新申请加入入校白名单的教职员工,无论是否有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旅居史,均参照前述相关要求,向所属二级组织机构提供相关材料,二级组织机构审核无误后提交到学校防控工作相关部门(联系人:人力资源处 罗淑娴)办理。其中不满足连续线上(i莞工)线下打卡满14天的,需说明原因。
(四)因防控需要,住在校内的人员仍执行有限出行措施,出行超过限定次数或在校外居住过后,需重新申请加入白名单。
三、注意事项
(一)返校途中要随身携带足量的口罩、速干手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全程佩戴好口罩,做好卫生防护。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尽量减少与其他人员交流,避免聚集,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尽量避免直接触摸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共设施,接触后要及时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等擦拭清洁处理。
(三)留意周围旅客状况,避免与可疑人员近距离接触;发现身边出现可疑症状者须及时报告乘务人员。
(四)做好健康监测,自觉发热时要主动测量体温,若出现可疑症状,尽量避免接触其他人员,视病情及时就医。
(五)如途中身体出现发热、干咳、鼻塞、流涕、咽痛等症状应当及时就近就医,如在飞机、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应当主动配合乘务等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防疫管理等措施,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学校。
(六)旅途中如需到医疗机构就诊,主动告诉医生个人14天内到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旅行、生活史,是否途经疫情防控重点地区,以及发病后接触过的人员,配合开展相关流行病学调查。
(七)妥善保存旅行票据信息,以配合可能的密切接触者调查。
(八)如按上级有关规定属于应隔离或医学观察对象,应主动配合学校或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四、其他要求
(一)各二级组织机构要提高防控工作责任意识,精准掌握本部门人员情况,督促本部门教职员工及时进行防控自查,有特殊情况及时汇总上报防控部门。
(二)各二级组织机构要向教职员工做好防控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压实人员外出审批责任,引导教职员工不传谣不信谣,做好个人防控措施,减少非必要出行和人员流动,原则上不去疫情防控重点区域。
(三)服从学校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安排,做好所属行政办公区域消毒工作,未经批准,不得组织聚集性活动。
(四)各部门应及时掌握教师的健康状况,若因身体状况或因身在防控重点区域等原因不能按时到岗的,应提前做好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预案,妥善安排好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