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二级组织机构: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公派出国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的要求,为做好我校教师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访学的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一)选派项目及名额
国家留学基金委(以下简称“留基委”)将于近日公布2022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简章,具体申报条件、选派时间、选派办法及选派类别请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查询。每类名额视留基委批复同意情况而确定。我校择优推荐。
(二)选派专业
在留基委优先资助学科专业范围基础上,结合广东省“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需求,重点优先选派海洋科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轻工食品、纺织服装、工业设计、金融服务、生物医药、农业生态、文化产业等应用技术领域和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以及其他国民经济重点领域相关专业。
二、申请条件
(一)来校工作满两年,从事教学科研的在编在岗优秀教师,且连续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
(二)符合国家留学基金2022年项目选派方法、有关项目指南的要求。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资助标准
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四、申请流程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详细了解各类项目的选派计划、申请条件、选拔办法等具体信息,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按要求及时准备项目申请材料,同时向所在二级组织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二)审核与推荐
二级组织机构审核本单位申请人提交留基委的申请材料,填写《东莞理工学院二级组织机构访学人员推荐表》(附件2),将推荐人材料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报送材料包括:被推荐人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和外方网上申报系统中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以及《东莞理工学院二级组织机构访学人员推荐表》纸质版及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OA邮箱。
(三)评审与选拔
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选拔优秀被推荐人上报。
(四)录取
留基委将录取结果于官网公布后,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五、派出要求
(一)提交访学申请及备案
访学人员在出国前一个月内须向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提交《东莞理工学院教职工进修申请表》。
(二)签订协议
访学人员须与学校签订《东莞理工学院访问学者进修协议书》。
(三)行前教育
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组织访学人员开展安全、思想、身心健康、保密、业务等教育。
(四)定期评价
访学期间每3个月向所在二级组织机构提交一次访学报告,二级组织机构对访学人员进行评价,具体参考《东莞理工学院访学档案卡》(附件3)。访学自评报告由所在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及时报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备案。
(五)开展考核
访学人员归国后须于一个月内进行“三个一”的报告(向学校或院系、部门领导做一次汇报,为同事做一场交流分享报告,为学生做一场讲座或报告),填写《东莞理工学院进修成果汇报表》。二级组织机构对其访学后发挥作用(即取得重要成果、奖励、职务晋级等)情况进行3年跟踪评估,并将访学评估情况与职称晋升、绩效评价与分配等紧密结合。
(六)严格办理请销假手续
访学教师在访学出发前一个月内须办理请假手续。访学归来及时销假,提交《东莞理工学院教职工进修假销假申请表》。如未按时履行请销假手续,将依据学校有关规定按旷工处理。
《东莞理工学院教职工进修申请表》《东莞理工学院访问学者进修协议书》《东莞理工学院进修成果汇报考核表》《东莞理工学院教职工进修假销假申请表》《东莞理工学院访学档案卡》等可在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官网“下载专区”获取。
联系人:蔡老师,联系方式:22862060。
附件:
1.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公派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2. 附件2:东莞理工学院二级组织机构访学人员推荐表
3. 附件3:东莞理工学院访学档案卡
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