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精神,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我校2020年招收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数
招生专业 |
招生学院 |
所属门类 |
所属专业类 |
授予学位 |
招生数 |
校区 |
智能制造工程 |
粤台产业科技学院 |
工学 |
机械类 |
工学 |
40 |
莞城校区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工学 |
计算机类 |
工学 |
30 |
经济与金融 |
经济学 |
经济学类 |
经济学 |
40 |
二、选拔对象及报名条件
第二学士学位主要招收2020年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2018年(含2018年)以后的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申请报名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在校表现良好;
(二)考生可报考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类信息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为准;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的体检要求。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7月27日截止。
2.报考方式
(1)登录东莞理工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b.dgut.edu.cn下载报名申请表并填写相关资料,按表格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信息。
(2)提交报名资料,将所有报名资料扫描合成PDF格式与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一并,发至我校招生办邮箱(22861919@163.com)进行网上报名,请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完整、可读(如材料不符合要求,我校将不予受理,责任由考生自负),邮件标题请标明考生姓名+报考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网上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①《东莞理工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
②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
③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二)初审
对于按照报名要求提交有效报名资料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分专业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初审结果将于2020年7月28日在东莞理工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布。
(三)面试
初审通过的考生将参加相关专业组织的面试,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及专业素养测试,采取网络视频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时间初定为7月29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四)录取办法
每位考生可同时报考3个专业。我校将于7月31日前依据各专业面试结果确定并公布各专业拟录取名单。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录取资格。
拟录取考生须于7月31日至8月1日登陆省系统参加报名并采集相片,具体报名方式参照《关于做好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19〕13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考考生补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0〕10号)。考生报名使用高等学校单独组织考试单独录取的考号,考试类型为“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类别为“本科(含)以上学历教育”。第二学士学位生在校期间不得申请转专业。
入学后,学校将对考生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全面复查,对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以及未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核实有关证书信息的,取消入学资格。
四、培养及管理办法
(一)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
(二)第二学士学位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原则上不安排专业实习。
(三)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领发。毕业证书上将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将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四)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
(五)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六)第二学士学位生在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五、收费说明
(一)学费标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第十三条,第二学士学位生在生均拨款、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智能制造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5710元/学年;经济与金融专业学费5050元/学年。
(二)住宿费:莞城校区住宿费每生每学年900-1500元不等,入学后按实际住宿情况结算。
六、特别说明
(一)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第二学士学位的报名、面试和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二)入学体检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调整至适合专业。
(三)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我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五)近三年毕业生必须为未就业的考生,如考生隐瞒身份报考或就读第二学士学位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入学资格,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七、联系方式
(一)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769-22861919
传 真:0769-22863170
电子邮箱:22861919@163.com
招生信息网:http://zsb.dgut.edu.cn
(二)粤台产业科技学院
粤台产业科技学院网站:http://yt.dgut.edu.cn/
联系电话:0769-23102130
电子邮箱:gtcist@163.com
附件1:粤台产业科技学院介绍.docx
附件2:《普通高考第二学士学位注册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