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备案工作的通知》(粤学位办〔2016〕40号)要求,学校组织专家组对能源化学工程等6个专业进行了评审;东莞城市学院组织专家组对商务英语等2个专业进行了评审。专家组经审阅申请材料,认为上述8个专业均已达到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的条件和要求。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投票表决,同意上述8个专业为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现将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相关申报材料和专家评审意见(见附件)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提出。部门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部门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部门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部门、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5月5日—5月9日,共5天。
受理单位:东莞理工学院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联系人:曾华 电话:22862905
邮箱:zenghua@dgut.edu.cn
东莞理工学院
2022年5月5日
附件: 2022年东莞理工学院新增学士学位专业材料.zip
2022年东莞城市学院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材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