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下发的《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根据校内各部门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的统计数据,结合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情况编制本报告。
一、本学年度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总述
学校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持续完善招生、财务、教学、党务、校务等各领域信息公开制度,利用校园门户网站、学校OA系统、校内各二级组织机构网站、学校官方微博、微信号、校报、校园广播、校园有线电视、党务校务公开专栏、宣传栏、宣传显示屏等平台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根据学校建设发展需要,本年度校园门户网站新增了“教育教学大讨论”专栏,同时在校园门户网站的党建先锋网新增了“第一议题学习”主题教育栏目,进一步提高学校教育教学决策的公开性和民主性。
二、学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式
2019—2020学年度,我校利用学校官网主页发布了莞工要闻453条,校园动态491条,通知公告61条,高建动态59条;党建工作网发布信息1516条;本科教育思想大讨论90条;官方微博发布推文1317条;官方微信发布信息231条。
(二)主动公开信息事项
1.基本信息。包括办学规模、校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校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学校章程及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工作报告;学术委会相关制度、年度报告;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基本信息。
2.招生考试信息。包括招生章程,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特殊类型招生,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各专业研究生招生人数,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拟录取研究生名单,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包括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收支预决算表,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等信息。
4.人事师资信息。包括校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校内中层干部任免、人员招聘信息以及各类评先评优等相关信息。
5.教学质量信息。包括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毕业生的就业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等信息。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包括学籍管理办法,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学生奖励处罚办法,学生申诉办法等相关信息。
7.学风建设信息。包括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等。
8.学位、学科信息。包括授予硕士、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等信息。
9.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包括中外合作办学情况、来华留学生管理相关规定等。
10.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等其他信息。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按规定公开招生考试相关信息
2020年,我校圆满完成本科及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其中本科录取5217人(普通高考本科生录取4773人,通过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考试录取5人,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4人,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录取32人,本科插班生录取377人,第二学士学位26人),研究生录取187 人。
(1)阳光招生,确保公平公正。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招生信息“十公开”和教育部关于做好今年录取工作的要求,我校严格按照要求公布本科生、研究生等招生章程、录取规则、研究生招生自命题、阅卷、复试、录取等相关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学校未出现因招生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本年度学校高考招生录取期间开设8条招生咨询电话热线,建立“招生E答”线上智能回答系统、咨询Q群等,及时解答考生和家长疑问,并通过学校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招生信息网、及时公布录取分数情况。
(2)创新招生咨询方式,增加招生透明度。
今年受疫情影响,线下咨询工作受到了较大的限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开展有效宣传。一是组织相关招生宣传工作人员到各地市高校、中学开展研究生、高考招生宣传咨询活动。二是设计制作2020年版的招生宣传折页、招生手册等宣传资料,在《报考及志愿填报指南》《招生专业目录》上展开宣传,同时向优质生源基地中学寄送喜报、招生宣传资料以及《2020年高考志愿填报指南》。三是继续开拓优质生源基地。由二级学院对接联系所负责片区的优质生源中学,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系,同时建立优质生源基地。
同时,把招生咨询工作重点转至线上,拓宽线上咨询渠道,建立“招生E答”线上智能回答系统、招生办微信小程序、咨询Q群等及时回复广大考生疑问。积极参加由第三方举办的高考招生等线上咨询会,以线上直播的方式,介绍最新的招生政策,同时为考生答疑解惑。面向高中生源及中学开设“莞工师说┃高校—高中云讲堂”,“院”闻其详——学院专业视频介绍。举办云端校园开放日等线上招生资讯推介活动。制作招生宣传片、说唱短视频等,通过多个线上平台、渠道开展宣传、答疑和公开相关信息。
(3)建立援鄂关爱资助政策并及时予以公开。
我校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和广东省《关于做好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保障工作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建立援鄂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子女新生的关爱资助政策,并于2020年高考录取前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和公众号上对相关政策予以公开。
2.严格落实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公开
2019—2020学年度学校已进行财务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包括年度学校“三公”经费预算及使用情况、年度部门预算、年度部门决算、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及自评审核结果、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等相关信息。
(1)年度财政预算公开。通过学校官网主页,向全校学生、教职工和社会公众公开学校2020年年度财政预算。公开内容包括单位概况、预算收支情况、项目支出安排情况、“三公”预算情况、历年结转项目情况。
(2)年度财政决算公开。通过学校官网主页,向全校学生、教职工和社会公众公开学校2019年年度决算。公开内容包括年度收支总表、年度支出明细、“三公”使用情况。
(3)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审核结果公开。通过学校官网主页,向全校学生、教职工和社会公众公开学校2020年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和2019年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抽查审核结果。
(4)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开。通过校内张贴公告、学校官网等途径,常年在学生社区固定宣传栏公开公示收费情况、新学年开始前持续两周在学校视频系统上公示收费标准、新生报到期间现场公示收费项目及标准。
三、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在不断改进的同时,仍存在不足。一是信息公开机制不够健全;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不够强;三是信息公开的形式不够丰富等。
接下来,学校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要求,重点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和实施细则;二是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各二级组织机构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三是优化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建设,充分运用学校官方微博、微信和各二级组织机构网页,多途径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东莞理工学院
2020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