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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理工学院2018年拔尖青年博士引进公告

  • 发布单位:东莞理工学院
  • 发布时间:2018-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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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聘数量
    50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2.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理工科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人文社科年龄在33周岁及以下
    3.具有较强的研究潜质和科研能力,近5年取得较好的学术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发表SCI收录的当年属二区及以上的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
    (2)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发表SCI收录的当年属一区的学术论文1篇并且发表SCI收录的当年属二区的学术论文1篇;
    (3)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发表SSCI收录的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
    (4)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发表SCI收录的当年属二区的学术论文2篇且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发明专利2项;
    (5)以第一发明人获得发明专利5项及以上;
    (6)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
    (7)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1项;
    (8)取得其他特别优秀学术成果。
    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的论文和发明专利,可视同本人为第一作者。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无违法犯罪和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三、薪酬待遇
    (一)工资待遇
    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省、市和学校政策执行。
    (二)安家购房补贴
    1.安家补贴:博士享受10万元(税前)。
    2.购房补贴:毕业院校在《QS世界大学排名》中排名前200名的博士享受购房补贴50万元(税前);其余享受购房补贴40万元(税前)。
    3.安家购房补贴的发放:学校与引进的拔尖青年博士签订聘用合同后,按安家购房补贴标准的70%发放,试用期满一年后发放30%。
    (三)生活补贴
    协助申请政府生活补贴资助。根据《关于加快新时代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粤组通〔2017〕46号)规定,对引进或毕业后留在珠三角地区工作的35岁以下博士、40岁以下博士后,由各市财政给予每人不少于10万元、20万元的生活补贴,对国(境)外引进博士和博士后另给10万元生活补贴;如果纳入“广东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项目,每人给予50万元生活补贴。
    (四)科研启动经费
    学校为引进的拔尖青年博士提供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科最高达50万元人文社科最高达2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按照项目管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2.报名方式。应聘者通过网上报名将应聘材料电子版发至各二级组织机构电子邮箱(见附件),同时抄送至人事处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注明“拔尖青年博士+专业”。报名时须提供东莞理工学院拔尖青年博士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身份证、从本科到博士学历学位、职称证书、主要成果(论文、论著、专利证书、科研项目、学术奖励等)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其他材料电子版
    (二)资格审查并确定面试人选
    各二级组织机构根据引进条件对提交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核实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并确定面试人选。
    (三)面试
    各二级组织机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面试。面试分为试讲和面试两个环节。试讲由应聘者讲授一门课程或介绍业绩成果,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内容组织、语言表达、方法及效果、职业形象和时间掌控等要素。面试采取问答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岗位匹配度、科研能力、学术水平、支撑学科发展和学术团队建设能力、与社会经济发展关联度等要素。
    (四)评议
    人事处组织专家对各二级教学机构上报的人员进行评议。评议结束后,通过评议的人员名单提交学校研究。
    (五)确定拟聘人员
    经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人事处按照有关要求办理后续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五、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引进的拔尖青年博士按学校的有关规定履行5年的服务期。如未履行满服务期,应当向学校全额返还发放的安家购房补贴。
    (二)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须与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入职前,应聘者的学历、学位、职称等须进行鉴定、登记。对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可随时展开调查,一经查实,将自动终止该应聘者的引进工作,签订的聘用合同自动作废。
    (三)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验证证书。
    (四)应聘者的最高学历、学位须为全日制毕业。未取得全日制学历学位或未能按时毕业,不予聘用。国内应届毕业博士生要求在毕业后三个月内到校工作,国外应届毕业博士生原则上要求在毕业后六个月内到校工作。非应届毕业生原则上要求在三个月内到校工作。
    (五)应届博士毕业生必须提供已通过学位答辩并同意授予学位的证明材料后方可来校报到。
    (六)业绩成果、年龄等时间截止期限,应届毕业博士计算至获得博士学位之日,非应届毕业博士计算至来校报到之日。
    (七)引进的拔尖青年博士纳入“莞工青年学者培育计划”,不重复享受科研启动经费。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区大学路1号东莞理工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523808 
    联系电话: 0769-22861078(危老师)、0769-22861077(周老师)、0769-22862991(李老师)
    电话服务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除外。
    电子邮箱:rsc@dgut.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dgut.edu.cn


附件:

各二级教学机构联系方式

东莞理工学院拔尖青年博士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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