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函〔2018〕19号
各二级组织机构: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国家汉办2018年春季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粤教外办函〔2018〕38号,附件)精神,国家汉办将启动2018年春季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国家公派出国教师人选推荐工作。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统一考试、择优录取”原则遴选教师,请各机构认真做好推荐工作。现将学校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截止时间
2018年3月29日17:00
二、 岗位需求
具体要求请登录http://kzxyshizi.hanban.org查询。教师赴任时间一般为2018年8月,任期一般为2学年。
三、申请条件
1. 热爱祖国,理想信念坚定,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诚信友善、有团队合作精神,组织纪律性强。
2. 具有2年及以上教龄的国内高等院校在职教师(合同制教师须提供学校同意派出期间的聘用合同)。
3.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对外汉语、中文、外语、教育、文化等人文学科专业学习背景。年龄一般在55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俄、法、德、西等非通用语种教师年龄可在58岁(含)以下,身心健康。
4. 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外国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5. 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英语或所在国语言。
6. 符合国外教师岗位要求。
四、推荐程序
(一)提交材料
1. 申请表格采取网上填写,未在网上填写表格的将不予受理。申请人须登录http://kzxyshizi.hanban.org进行网上注册。填写后,下载打印纸质表格《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附件)提交师资科审核。
2. 所在二级组织机构须为教师附推荐信,如实对其政治思想、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行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交师资科。
(二)单位审核
1. 学校审核教师提交的申请表,并由主管校长在“单位审核意见”栏内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提交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主管部门审核。
2. 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主管部门对各单位报送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统一汇总后发送。同时,请将本单位推荐的教师名单汇总表(附件)加盖公章后以传真方式发送至汉办师资处。直属高校直接递送。同时,请将本校推荐的教师名单汇总表加盖公章后以传真方式发送至汉办师资处。
五、选拔考试
推荐人选须参加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为面试,主要考查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时间暂定于4月21、22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录取培训
根据选拔考试结果和岗位要求,确定录取人员。录取通知将发送至被录取教师所在学校,同时,抄报教育厅。被录取教师须接受国家汉办组织的相关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派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派出待遇
教师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文件执行。
附件: 1.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2017年下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的通知》(粤教外办函〔2017〕12号
2. 《推荐教师名单汇总表》
国家汉办2018年春季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人 事 处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