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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东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教科工委咨询专家人选的通知

  • 发布单位:人事处
  • 发布时间:2018-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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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函〔201820

各二级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东莞市人大对政府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华侨、宗教等方面的监督工作,为人大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智力支撑,拟成立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华侨外事工委咨询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教科工委咨询专家委员会)。按照专业门类健全、知识结构合理、人员规模适度的原则,面向全市范围内征集咨询专家推荐人选。现将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2

二、教科工委咨询专家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华侨、宗教等方面(以下简称对口方面)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工作经验;

(二)具有专门研究对口方面工作的能力,原则上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三)热心参与人大工作相关活动;

(四)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

(五)原则上不与市人大常委会设立的其他专家库人选重复。

在学术领域确实具有较高学术水平或者在实务领域确实具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的,可以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三、教科工委咨询专家的主要任务

(一)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审议制定对口方面的地方性规定的工作提供咨询,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对政府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二)参与市人大常委会、教科工委开展的对政府及职能部门对口方面工作情况的调研、监督检查、视察、审议、评议等活动,提出分析意见,并就存在问题及提出解决建议;

(三)受市人大常委会或教科工委的委托,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对口方面的有关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调研报告。

四、选聘的有关事项

(一)二级组织机构推荐

1. 二级组织机构通知相关人员自愿报名并进行推荐;

2. 通过推荐者如实填写《东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教科工委咨询专家选聘报名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教科工委咨询专家推荐人选情况简表》(附件12),由所在机构行政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公章,连同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职称、学历、学位等证书复印件,以及与对口方面工作能力相关的证明材料(由所在机构逐一验证盖章),于2912:00前报师资科(1A406),表格电子版发52126463@qq.com,过期无法受理。

(二)学校择优推荐

人:黄兰虹   联系电话:22861638

 

附件:1.《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教科工委咨询专家推荐人选情况简表》

2.《东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华侨外事工作委员会咨询专家选聘报名表》

      3.《关于推荐东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教科工委咨询专家人选的函》

    20180327关于推荐东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教科工委咨询专家人选的函

 

 

 

      人事处

                 2018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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