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函〔2018〕4号
各二级组织机构: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粤教外办函〔2018〕4号,附件1),我校推荐工作如下:
一、推荐要求
1.推荐类型: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
2. 推荐条件:具体参见《2018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请链接)。
3. 推荐名额:名额不限。
二、资助与待遇
具体资助内容参见《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请链接)。
公派访学期间的校内待遇按学校现行相关政策执行。
三、推荐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需自行联系国外导师和留学院校,根据《2018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请链接),填写、准备纸质材料,与《东莞理工学院教职工继续教育申请表》(附件2)一并由所在二级组织机构行政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公章,于1月12日15:00前提交到师资科(1A-406);
2. 学校审核推荐: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
3. 网上报名:学校同意的推荐人选于1月12-15日在国家留学网(请链接)报名。
四、其他说明
请有出国留学深造愿望的老师根据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提前做好外语水平考试准备,为将来申请做好铺垫。
联系人:黄兰虹 苗 青 电话:22861638
附件:1.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粤教外办函〔2018〕4号)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粤教外办函〔2018〕4号)
2. 东莞理工学院教职工继续教育申请表等
附件2东莞理工学院教职工继续教育申请表等
人 事 处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