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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广东省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 发布单位:人事处
  • 发布时间:2018-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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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函〔20185

各二级组织机构: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遴选广东省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专家库专家的通知》(粤教体函〔20182)的要求,广东省教育厅拟组建广东省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专家库,发挥专家的智慧和作用,切实加强我省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一)专家工作任务:参与省教育厅有关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研究和文件制定;受教育厅委托,协助开展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的有关调研、指导、检查、交流等工作,协助开展全省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活动的组织、宣传等工作。

(二)专业领域:学校卫生管理、学校健康教育、传染病防控(含艾滋病)、营养与食品卫生、眼视光学(近视眼防控)、口腔医学(口腔卫生保健)、性与生殖健康教育、脊柱外科(脊柱侧弯防控)等。

(三)推荐名额:5名。

二、遴选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具备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能力。

(二)信誉好、作风正、责任感强,热心学生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取得所在单位支持,服从省教育厅的工作安排,能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有关工作。

(三)有丰富的工作经验,从事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领域密切相关的工作10年以上,了解和掌握国内外相关专业信息。

(四)年龄在65岁以下(院士除外),身体健康。

(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技术职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社会上享有较高声望。

三、遴选程序

(一)自愿报名。

请符合推荐条件的申请人填写《广东省学校卫生与健康专家库专家推荐表(高校、医疗机构版)》(附件1,教育教学与实践成果等内容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装订成册,加封面、目录页)报所在二级组织机构

(二)审核推荐

二级组织机构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核,汇总填写《广东省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专家库专家汇总表》(附件2),与附件1一同由行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117日(周三)前将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报师资科,学校择优推荐。

人:黄兰虹      联系电话:22861638

电子邮箱:52126463@qq.com

 

附件:1广东省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专家库专家推荐表(高校、医疗机构版)          

              2广东省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专家库专家汇总表 

 

 人事处

    201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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