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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 发布单位:人事处
  • 发布时间:2017-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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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函〔20175

校内各二级组织机构: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外函〔201751号,见附件)的要求,为做好我校2017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的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1. 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

2. 由国家留基委统一安排成班派出项目——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

  二、项目介绍

  (一)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

1. 选派范围:我校从事教学科研的在编在岗优秀教师。

  2. 选派规模:全省按往年规模,分为高级研究学者和访问学者(含博士后)两类,每类名额视留基委批复同意名额和申报情况确定。我校不限名额。

3. 选派专业:在国家留学基金委优先资助学科专业范围基础上,结合广东省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需求,重点优先选派海洋科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轻工食品、纺织服装、工业设计、金融服务、生物制药、农业生态、文化产业等应用技术领域和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以及其他国民经济重点领域相关专业。

(二)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

拟从我省高水平大学及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高校选派有关行政部门负责人,赴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国立教育学院研修。我校名额1-2名。

三、选拔要求

选拔对象应符合2017年西部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方法、有关项目指南的要求(请查阅国家留学网西部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栏选派办法派出渠道)。

四、选拔办法

采取差额推荐办法。选拔办法采取推选单位、地方、国家级选拔体系,即由推选单位负责推荐并组织符合条件的人选进行申报,由省教育厅负责受理申请、组织初审,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终审、确定录取名单。

五、资助经费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省教育厅共同资助留学人员的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在外留学期间的奖学金。资助标准按照现行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执行。

  六、申请流程

  1. 请有意向申报此项目的人员自行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详细了解项目的选派计划、申请条件、选拔办法等具体信息,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按要求及时准备申请材料(申请材料的说明和网上报名指南详见附件);

2. 将申请材料纸质版由本二级组织机构审核盖章后,于316前报师资科(A-406);

3. 人事处组织选拔推荐;

4. 经推荐通过的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请于41日至47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5. 网上报名结束后,请按要求将该项目的电子版、纸质版申请材料于41017:00前将提交至师资科。

  七、注意事项

请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报名并提前准备,确保在网上报名前获得符合要求的正式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正式邀请信的时间应介于20179月至20189月间。

联系人:黄兰虹    联系电话:22861638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rar                                                             人事处

                             2017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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