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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有关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单位:教师工作部
  • 发布时间:2021-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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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二级组织机构: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报的通知》(见附件)的要求,为做好我校教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一)选派范围

从事教学科研的在编在岗优秀教师。

(二)选派类别及名额

分为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及博士后两类,我校不限名额,择优推荐

(三)选派专业

在国家留学基金委优先资助学科专业范围基础上,结合广东省“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需求,重点优先选派在集成电路、新材料、工业软件、高端设备、第五代移动通信、超高清显示、人工智能、区块链、量子科技、空天科技、生命健康、生物育种等应用技术领域和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以及其他国民经济重点领域相关专业。

二、申请条件

(一)来校工作满一年,从事教学科研的在编在岗优秀教师,且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

(二)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申请条件及各项目的其他条件。

(三)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资助标准

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四、工作流程

(一)准备申请材料

有意申报的教师可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详细了解项目的选派计划、申请条件、选拔办法等具体信息,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按要求及时准备申请材料(包括外方邀请信),于4月5日前提交所在二级组织机构。申请人在提交上述申请材料时,一并提交《东莞理工学院教职工进修申请表》。

(二)审核报送

申请人所在二级组织机构审核盖章后,将《东莞理工学院进修申请表》和其它项目申请材料(按项目要求准备;材料用曲别针别好,无须装订)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地址:行政楼1A413),电子版发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OA邮箱。报送时间为4月10日前。

(三)选拔推荐

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组织选拔,于4月15日前确定推荐名单。

(四)网上报名

获推荐的人员于4月25日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报名。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

核通过后,录取结果于2021年6月下旬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五、工作要求

(一)签订留学协议

申请人获批出国留学后,须与学校签订《东莞理工学院长期公派出国(境)协议书》

(二)参加学校行前教育

访学教师出国前接受安全、思想、身心健康、保密、业务等教育,确定出国期间的具体联系人。

(二)定期自评及完成留学汇报

留学期间,访学教师每3个月自评并向所在二级组织机构提交一次留学报告,所在学院审核签字后交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备查。

(三)开展进修考核

访学教师须进行“三个一”的报告(向学校或院系、部门领导做一次汇报,为同事做一场交流分享报告,为学生做一场讲座或报告)并完成《东莞理工学院进修成果汇报表》二级组织机构对其访学后发挥作用(即取得重要成果、奖励、职务晋级等)情况进行3年跟踪评估,并将访学评估情况与职称晋升、绩效评价与分配等紧密结合。

(四)履行请销假手续

在访学出发前周内提交《东莞理工学院教职工进修假申请表》,履行请假手续访学归来及时销假,提交《东莞理工学院教职工进修假销假申请表》如未按时履行请销假手续,将依据学校有关规定按旷工处理。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报的通知》及相关附件

 

  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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