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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东莞理工学院“杏坛优秀教学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 发布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 发布时间:2022-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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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有关二级党组织、各有关二级学院:

根据《东莞理工学院杏坛优秀教学奖评选办法(试行)》(莞工〔202126号),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东莞理工学院“杏坛优秀教学奖”(以下简称杏坛优秀教学奖评选工作,现就做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杏坛优秀教学奖评选对象为在校从事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在职在岗的一线专任教师。

已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奖和2021杏坛优秀教学奖获奖教师,不再纳入本次杏坛优秀教学奖评选。

二、奖励名额及金

评选杏坛优秀教学奖获得者10人,每人奖励1万元人民币(税前)

三、评选条件

(一)立德修身

忠诚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以立德树人为己任,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模范践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二)教育教学

1. 教学任务饱满。近三年承担本科课程教学工作,独立讲授年均课堂教学时数(标准学时):公共基础课教师不少于256学时,专业课教师不少于128学时。近三年,在校外挂职访学等半年及以上的不参与本次评选

2. 教学理念先进。以学生成长成才为中心,教学中坚持立德树人,践行OBE理念,注重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3. 教学内容全面。教学内容有深度、广度,反映前沿性、时代性、挑战性;渗透专业思想,体现知识、能力和素质的有机融合,及时把学科前沿及最新发展成果引入教学;注重培养学生解决复杂问题的综合能力和高阶思维;充分挖掘教学内容中的思政元素,课程思政目标得到实现。

4. 教学方法灵活。注重以学生为中心创新教学,体现教师主导、学生主体;合理运用讨论式、探究式、案例式、混合式、翻转课堂等教学方法,能有效促进学生积极思考、主动探索,掌握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方法、规律,很好地达到培养学生能力的教学目的。

5. 教学效果显著。合理有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于教学,课堂讲授富有吸引力,课堂气氛融洽,学生思维活跃深度参与课堂;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能力、教学效果得到学生普遍认可,学生评价高;教师的思想品德、教学水平、教学能力和教学效果得到同行的普遍认可,同行评价好。

6. 课外指导悉心。课堂外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与学生进行经常性互动交流,积极组织学生开展课外训练研究性学习或实践创新活动,注重引导和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创新精神;或积极参与课堂教学外的学生指导工作(学生论文、学生实习、学生创新项目、学科竞赛、社会实践等)。

在上述基本条件中,工作量、项目立项、教学成果、教研成果获奖等的计算起止时间为201891日至2021831日。在校从事教学工作时间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430

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学校将成立东莞理工学院杏坛优秀教学奖评选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详见《东莞理工学院杏坛优秀教学奖评选办法(试行)》),负责杏坛优秀教学奖的评选审核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评选具体程序如下

(一)二级学院推荐

二级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和本单位实际,细化评选标准,原则上以教师党支部为单位组织推荐向学校推荐1~2名初步人选。其中,若被推荐人获得正高级职称后在学校从事本科生教学工作满10年的,将不占二级学院名额。初步人选须征得被推荐人本人同意,经二级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二级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被推荐人填写《2022年东莞理工学院杏坛优秀教学奖申报表》(详见附件2,连同相关支撑材料等,经所在教师党支部、二级党组织审核后,报送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二)初评

评委会根据评选标准,审核被推荐人的条件,遴选15名初步人选作为初评入围人选。

(三)考察和评审

评委会对初评入围人选进行考察召开评委会会议结合初选结果和考察情况,必要时听取申报人或推荐代表陈述后,由评委会以实名投票方式确定获奖人员建议名单。

(四)公示

对获奖人员建议名单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获奖人员建议名单有异议的,应当书面实名提出,否则学校不予受理。

)审核

建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报请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审核。

)表彰及奖励

经审核后,对获奖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同时,将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对获奖者进行广泛宣传。

五、评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有关二级党组织、各有关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宣传发动广大教师积极参与。要注重向从事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以及中青年教师倾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二)严格标准,确保质量。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优中选优、宁缺毋滥,把思想政治表现、人才培养实绩和一贯贡献情况作为衡量标准,特别是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推荐的根本标准,将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作为评选的首要条件,凡政治上不合格或师德师风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确保推荐人选符合条件、群众公认、名副其实。

(三)严肃纪律,严格要求。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推荐资格。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若已获奖的,撤销奖励,并收回证书和奖金,给予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报送材料要求。各有关二级党组织、各有关二级学院及推荐人选要按要求填写《2022年东莞理工学院杏坛优秀教学奖申报表》《2022年东莞理工学院杏坛优秀教学奖推荐人选一览表》《申报材料承诺书》和报送推荐工作情况报告、有关综合情况和支撑材料等,于2022531(星期二)下午下班前,将上述材料的可编辑电子版和签字盖章PDF发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OA邮箱。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敖荣祥联系电话22862060

 

附件

1.东莞理工学院杏坛优秀教学奖评选办法(试行)

2.2022年东莞理工学院杏坛优秀教学奖申报表

3.2022年东莞理工学院杏坛优秀教学奖推荐人选一览表

4.申报材料承诺书

5.关于××××学院推荐工作情况的报告(模板)

6.××××学院初步人选人综合情况汇总表(模板)

7.支撑材料模板

     (附件请于学校OA系统相关通知链接中下载)

 

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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