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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中小学教师、校(园)长研训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 发布单位:人事处
  • 发布时间:2018-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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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函〔20183

各二级组织机构: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遴选中小学教师、校(园)长研训专家库人选的通知》(粤教继办函〔201764)的要求,广东省教育厅拟在我省开展中小学教师研训专家推荐遴选工作,并组建中小学教师研训专家库(以下简称研训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范围和条件

(一)人选范围

推荐对象为熟悉我省教师研训工作,长期参与我省教师研训工作的培训专家、学科专家与技术专家。

(二)推荐条件

1.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学术造诣较高,在本领域或同行中有较高声誉。

2.了解教师教育政策,熟悉基础教育教学实际情况,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和学科教学能力。

3.承担过市级以上教师培训项目任务,具有丰富的培训教学经验,具备教师培训研究、培训课程开发等方面的能力。

4.能够认真、负责、高质量完成各级教师培训相关工作。

5.一般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职在岗。

已入选国培计划专家库、省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和专家库的成员以及市级以上名教师、名校(园)长工作室主持人、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或业绩显著的高级教师(教研员)优先推荐。

二、相关要求

(一)推荐学科与类别

小学: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体育、音乐、美术、科学、外语、综合实践活动等学科。

初中: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以及综合实践活动等学科。

高中:思想政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和综合实践活动等学科。

其他类别:幼儿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教育基本理论与实践、教师教育和培训理论及实践、学校行政管理、教育信息技术、班主任工作、师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等。

(二)推荐名额

10—15人,含学科专家、教学法专家、继续教育研究专家、教育技术专家、校(园)长培训专家。

(三)入库专家职责

 

1.应邀承担各级中小学教师培训授课任务;

2. 应邀参与全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项目研究和相关标准制订;

3.应邀指导各地制定教师培训方案和组织实施工作;

4.应邀参与培训机构的评审和推荐工作;

5.应邀参与培训质量评估以及培训项目绩效考评工作:

6.其他有关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三、推荐程序

(一)报名及网上填报

请符合推荐条件的申请人报所在二级组织机构同意后,在115日(周一)前登陆网站http://www.gdjsgl.com.cn,选择省级培训项目研训专家申报专栏,按照网站要求进行填报。

(二)审核推荐

二级组织机构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核,汇总填写《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研训专家库成员推荐汇总表》(附件),由行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在117日(周三)前将纸质版及电子版报师资科,学校择优推荐。

人:黄兰虹   

联系电话:22861638

附件: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研训专家库成员推荐汇总表 

 

人事处

2018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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